行業資訊
制定監測方案
排污單位應查清所有污染源,確定主要污染源及主要監測指標,制定監測方案。監測方案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監測點位及示意圖、監測指標、執行標準及其限值、監測頻次、采樣和樣品保存方法、監測分析方法和儀器、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等。新建排污單位應當在投入生產或使用并產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完成自行監測方案的編制及相關準備工作。
設置和維護監測設施
排污單位應按照規定設置滿足開展監測所需要的監測設施。廢水排放口,廢氣(采樣)監測平臺、監測斷面和監測孔的設置應符合監測規范要求。監測平臺應便于開展監測活動,應能保證監測人員的安全。
開展自行監測
排污單位應按照最新的監測方案開展監測活動,可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員、場所和設備自行監測;也可委托其它有資質的檢(監)測機構代其開展自行監測。持有排污許可證的企業自行監測年度報告內容可以在排污許可證年度執行報告中體現。
做好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
排污單位應建立自行監測質量管理制度,按照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做好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
記錄和保存監測數據
排污單位應做好與監測相關的數據記錄,按照規定進行保存,并依據相關法規向社會公開監測結果。
已申領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可按排污許可證規定的監測點位、監測因子、監測頻次和相關監測技術規范制定監測方案開展自行監測并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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