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Question:
企業未按環評要求落實環保措施,但污染物如廢水、廢氣可實現達標排放,后續應如何管理?
Answer: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六條指出,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應當同時實施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審批意見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第二十七條指出:在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產生不符合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情形的,建設單位應當組織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并報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和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備案;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也可以責成建設單位進行環境影響的后評價,采取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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